时间:2023-05-11 18:46:12 访问:1328次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及毕业年级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事宜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①结题申请书(附件7-8)(含15000~20000字的结题报告);
②相关的支撑材料(论文、专利、实验装置、获奖情况等,可扫描的照片)。
(2)验收程序
①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完成情况。(PPT陈述每项5~8分钟);
②验收组老师察看相关支撑材料,论文、专利、实验装置、获奖情况等。其中创业实践类项目需证明产生了实践成果,如独立或合作注册公司等;
③验收组老师对项目进行提问并评议;
④形成验收结论。
(3) 各项目于5月21日前将对应级别的项目结题书、相关支撑材料、《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稿打包,并以国创结题/校创结题+项目名+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xxykjcx@163.com.学院将于5月31日前组织评审答辩(具体时间日期等待后续通知,答辩PPT于答辩前上交)。国家级立项项目还需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操作结题(具体方式见操作手则)。
(4)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黄震老师,A401,85290055
信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