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通知



关于2025年国创校创结题与中期检查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5-04-27 13:58:43 访问:135次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2024年立项的中期检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事宜

结题面向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2024年立项的准备提前结题的项目。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①结题申请书(附件6-7)(含15000~20000字的结题报告),可参考附件内往年优秀案例攥写(需导出为PDF,指导老师意见需填写并签字,注意保持学校专家组评审意见表为最后单独一页其中内容先自行拟一份);

②成果登记表(附件8-9)

②相关的支撑材料(论文、专利、实验装置、获奖情况等,可扫描的照片)。

2)验收程序

①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完成情况。(PPT陈述每项5~8分钟);

②验收组老师察看相关支撑材料,论文、专利、实验装置、获奖情况等。其中创业实践类项目需证明产生了实践成果,如独立或合作注册公司等;

③验收组老师对项目进行提问并评议;

④形成验收结论。

(3)各项目于5月5日前将对应级别的项目结题书、成果登记表、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稿打包,并以立项年份+国创结题/校创结题+项目名+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xxykjcx@163.com。学院将于5月14前组织评审答辩(具体时间日期等待后续通知答辩时需打印一份项目结题申请书)。2023年及以前国家级立项项目还需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操作结题(具体方式见省级平台操作手则),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立项项目在校级平台完成结题操作(具体见校级平台操作手册)

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事宜

面向2024年立项且不参与结题项目。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①自查报告(参考附件内模板撰写)

②中期检查成果登记表(附件11或12,填写对应的即可)

(2)中期自查流程:

各项目于5月5日前将对应级别的自查报告中期检查成果登记表电子稿打包,并以中期检查+项目名+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xxykjcx@163.com国家级立项项目需在还需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操作上传中期检查自查报告(具体方式见操作手则)

相关流程如有疑问,可联系黄震老师。


附件:结题与中期检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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