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3 18:25:18 访问:356次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及省项目办公室相关通知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与第一批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25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24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23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实施情况;
2. 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 院级检查:学院将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
2. 校级审核: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的电子材料奖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进行审核,反馈意见至学院进行整改。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
(五)材料提交
1. 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后由学院统一提交。(注:需要签字盖章的几栏需要排版在一页内)
2. 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请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后由学院统一提交。
3. 请各项目于5月2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信息楼A401办公室,并提交电子材料至邮箱xxxykjcx@163.com,邮件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中期检查”命名。
二、2025年度项目第一批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与验收范围
202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第一批结题验收项目(课题负责人2026年6月及之前毕业的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2.校团委关于202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2025》。
(三)结题与验收时间
课题负责人于2026年6月及之前毕业的项目:于2026年5月25日前上交结题相关材料。
其他项目:预计2026年10月下旬上交结题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题与验收程序
1.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2025》(附件4),学院将对项目材料进行初步格式审查和支撑材料审查。
2.学院将组织专家以答辩或书面评审形式对学院新苗立项项目进行验收(时间另行通知),形成验收意见并在专家组验收意见栏签字。
3.校团委对项目结题材料的格式和支撑材料进行复查,形成校级验收意见。
4.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验收通过项目由校团委报省项目办公室申请项目结题。
5.对于验收不通过项目、无法申请正常结题项目、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项目,校团委将追回部分或全部已拨专项经费。
(五)相关注意事项
1. 结题材料
(1)结题材料模板、清单与叠放顺序详见附件5《项目结题材料模板》和附件6《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结题材料请于2026年5月25日前上交至信息楼A401办公室,要求文本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子材料通过科创系统进行上传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7)并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材料”发送至邮箱:xxxykjcx@163.com进行备份。其中,电子材料上交必须按要求(附件6)拼接整合成一个文本(Word版本+PDF版本各一份)。
(2)由于新苗经费尚未到回收时间,结题报告中“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中《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可先不填,等项目经费执行完后填写具体支出情况再进行补交替换,提交时间、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陈老师 0571-85290391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