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18:29:06 作者:信息团委 访问:1371次
关于开展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团总支、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在高校“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让青春在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学校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双百双进”暑期社会实践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重点以理论普及宣讲团、党史学习教育团、乡村振兴促进团、发展成就观察团、民族团结实践团、共同富裕实践团、数字浙江实践团、文明新风实践团、美丽浙江实践团、反邪教宣传实践团等10个重点方向,引导大学生发挥专业学科教育优势,在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过程中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并形成相应实践成果。
1.理论普及宣讲团。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一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将深刻性和生动性统一起来,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2.党史学习教育团。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乡村振兴促进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动青年学生了解认知乡村,特别是省内山区26 县的乡村发展状况,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4.发展成就观察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祖国发展变化,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引导青年学生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投身强国伟业。
5. 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以及省内少数民族县镇、集中居住地等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共同富裕实践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组织大学生发挥专业学科教育优势,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建设实践调研活动。
7.数字浙江实践团。围绕建设“数字浙江”的总体目标,对标全方位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的具体要求,组织大学生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专项调研活动,进一步挖掘数字化改革在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六大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并形成相应实践调研报告。
8.文明新风实践团。围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大学生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9.美丽浙江实践团。聚焦美丽浙江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等活动,讲好美丽浙江故事。
10.反邪教宣传实践团。结合实践地实际情况,以反邪宣讲、科普宣传、法治普及、社区服务、调查研究等形式多样活动,向基层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政策法规,提高基层群众识邪、防邪、拒邪的基础素养。
团队实践:校级立项精品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20人,重点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15人,其他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8人,不少于3人。
个人实践:以“返家乡”社会实践为主,相关岗位信息后续请关注“创青春”“青春浙工大”公众号;参加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赛会志愿服务。
1、一支实践团队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鼓励指导老师随队并给予深入指导,对实践内容、方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指导。
2、学校拟从校机关等单位选聘一批热爱学生工作的优秀教师作为校级重点团队实践导师,指导重点团队开展工作。
3、凡立项团队须与学院团委签订安全责任书,团队成员平安险由学院统一购买。
1、申报上交材料
填写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2023暑期社会实践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将电子稿于6月21日16:00前打包发给队长对应的年级团总支,命名方式“重点团队_团队名称_队长姓名_手机号码”,或“一般团队_团队名称_队长姓名_手机号码”,团总支检查无误后汇总好发送至2208119205@qq.com。请各位团队队长加QQ群:427175300,联系人:张成璇(15268512372);
①以个人形式进行社会实践的同学或者参加其他学院社会实践团队(以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的同学,此次不用上交申请表,只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交调研报告至学习通课程。请参与个人形式实践的同学加群:858536968(后续相关问题解答将在群内进行);
②一般团队只需填写附件1、2即可;
③申报校级、院级精品团队、重点团队的队伍后续还需同时上交此次社会实践的策划书电子稿(模版后续发出),且保留好相关材料、发票等。(会有一定资助,团队需要进行前期答辩,具体见后续)
2、进程安排
(1)6月12日—6月21日:组队、筹备阶段
组队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发挥专业优势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组建回乡、返校社会实践小分队;鼓励部门、班级、社团组建社会实践团队;允许跨学院组织实践团队,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确认团队归属。
(2)6月22日—6月23日:重点团队答辩评审会
答辩形式:PPT答辩,4分钟以内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费支持:答辩评审会确定校级精品团队1支、重点团队7支。校级立项的精品团队获5000元/支资金补助,重点团队获2000元/支资金补助,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重点方向指引的团队;院级重点团队若干支,根据等级给予重点团队若干经费资助。
(3)6月29日前:网上备案
校级立项团队应于7月15日左右(具体时间见官网后续通知)在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 (http://sxx.youth.cn ) 报备团队信息。完成报备的团队方可申报省级、全国重点团队,以及参加2023年浙江省“双百双进”高校暑期社会实践风采大赛。
(4)6月下旬:信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动员会
往年优秀团队及调研课题经验分享以及社会实践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的解读、交流。
(5)7月-8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原则上所有实践活动7月底前完成。
(6)8月中旬:社会实践总结
如参加团队实践并参与立项及后续评优活动,则必须提交一份团队社会实践报告(3000字以上)至学院团委,后续通知提交渠道。
(7)9月:学院总结表彰
团队及个人评优:根据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表现,评出院“优秀社会实践队”和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若干,并推荐参评校/省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和校/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和省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原则上在重点团队里面产生。
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将开展评优工作,将对获评校级优秀团队的实践队伍和获评校级十佳团队的实践队伍进行资助,资助额度另定。
要求全体2021级本科生完成思政课社会实践课程考核,一是每一位2021级同学需要登录学校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本课程线上理论部分学习,学习时长要求不低于90分钟,并自觉接受过程管理;二是要求每一位2021级同学必须按照思政课社会实践报告要求(详见附件3)提交调研论文或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团队完成的也需要每一位同学分别提交自己的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提交完毕,逾期系统自动关闭。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将根据学生递交的实践报告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2024年1月5日之后,学生可以通过正方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请统一汇总至学院教务秘书处,并于2024年1月10日之前各学院集中统一反馈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秘书处,逾期不受理。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截止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交者视为不及格。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纳入本科培养计划管理,不及格者不能补考,只能重修。
附件3:2023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选题指南及实践报告要求
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