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信息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8 10:29:39 访问:2703次


各年级:

 根据本学年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9月20日前,请各年级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成立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学院将相关人员名单和工作程序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完成公示,并根据认定进程安排做好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的操作培训。

2. 请各年级及时发布认定通知,按进程安排见附件组织学生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和各层级评议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操作手册,仔细阅读!

3. 9月21——10月11日,民主评议阶段: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参照学校认定标准完成民主评议,初步提出本班级认定名单及类别,报各年级辅导员审核;

4. 10月12日——10月16日,年级辅导员审核阶段:各年级辅导员需结合民主评议结果再次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后,登录系统在线提交至学院审核;

5. 10月17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确定名单,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在线评审,完成所有年级学生认定结果系统报送,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6. 10月22日前,学院提交认定工作报告至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 学院做好在线审核和线下评审材料的保存留档工作(具体留档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

2. 重点保障人群类型(特殊群体)学生自愿放弃认定,以及之前被认定为资助对象但今年放弃申请的老生,需由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打印《放弃认定承诺书》,手写签字确认后,由本人交给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收齐后,在1016日前,交由资助辅导员存档备查(具体留档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

3. 转专业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4. 申请各类资助的前提是要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本学年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要完成认定后才能申请)。

5. 学生在进行在线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各年级辅导员做好在线审核工作。

6. 学院公示期前,若出现忘记申请、追加申请等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班资助委员上报年级团总支,与资助辅导员确认申请情况。如确认无误可申请,请申请人尽快登录系统提交申请材料,请资助委员尽快联系认定评议小组,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更新初审名单和类别,报送年级团总支更新会议记录等评议材料;同时,请年级团总支将情况告知年级辅导员和资助辅导员。为避免麻烦,请有需要的同学务必严格按照通知内《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具体进程安排》标明的截止时间(最好是10月11日班级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前)提交申请!!!


附件 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相关材料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9月18日



各年级: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公示相关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920-20249211700,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资助辅导员方睿鸽老师(0571-85290884),逾期不予处理。

 信息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名单

信息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名单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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