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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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1 22:50:09 访问:848次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推免工作的相关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6届免试推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发〔2024〕40号)文件精神等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名额分配方案,经学生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

2.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在9月3日至4日登录钉钉推免资格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逾期无法申请)并签署不放弃推免资格承诺。

3.学院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材料和资格初审。学院初审后在9月6日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上报学生处。在此期间,初审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学生处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审。

4.9月8日左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选拔。

5.9月9日完成学院正式资格(含本硕博)、候补资格、支教团成员、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入选名单公示。

6.9月11日前,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学生处网站面向全校范围公示。期间允许放弃和递补。

7.9月18日提交国系统,候补名额作废。

二、学生报名注意事项

1.系统内报名表格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应相同;专业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严格按照学院审议公布的唯一排名为准,学生不得填写最好排名名次。

2.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提交申报系统,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3.学生重考成绩和公选课学分,不计入总分;

4.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秉承契约精神并作出书面承诺,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并造成学校推免名额损失,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三、名额推荐

1.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我院可以推荐的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为40人,其中正式推荐名额40人,预备推荐名额19人。

另有不占学院指标的专项推免指标,I类特殊专长13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7人,健行学院A类指标14人(专项推免指标由学校统一评审)。统分基数=总人数-健行人数-竞赛人数。按照2026届各专业毕业班在读学生人数(不含健行学院A类指标、本硕博一体化、I类特殊专长),确定各专业正式推荐名额和预备推荐名额如下:

专业

统分基数

正式推荐名额

预备推荐名额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81

7

3

电子信息工程

66

6

3

机器人工程(控制与感知方向)

36

3

1

通信工程

115

10

5

智能科学与技术

42

4

2

自动化

123

10

5

合计

463

40

19

2.替补排序方法:根据同一专业内推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放弃专业内普通推免指标,则根据推免总排名首先在本专业内“递补”。若该专业正式和预备名额均放弃时,推免指标划至学院其他专业,根据学院所有专业内的预备人员推免总排名在专业内名次号百分比排序,专业间名次号百分比相同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高的排序在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4名。“研究生支教团”为国家专项计划,只要符合基本推免条件即可报名,不需要参与学院排序,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4关于招募选拔浙江工业大学第28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2.推免生预备人选仅作为校内遴选时替补用,不上报省考试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不备案。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2026年推免生资格申请流程指南

附件4:关于招募选拔浙江工业大学第28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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