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1 14:24:01 访问:1121次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党委研工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启动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研究生除外);

2.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博士);

3.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二年级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校级学业奖学金。

(二)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条件

1.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申请者需按照本办法附件评定细则进行计算排名,按照当年度分配名额,博士1:2、硕士1:1.5的比例排序后确定答辩人选。

2.申请材料应在研究生期间取得,已经成功申请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申请材料应在申请当年831日前取得。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取消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学术行为不端者;

2.受到党纪国法或校规校纪通报、处分者;

3.在学期间自行出国或出境求学以及休学;

4.其他不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者。

三、增选名额分布

国家奖学金名额划分

专业

增选名额

候补名额

博士

2

1

控制科学与工程

4

1

信息与通信工程

1

0

电子信息

控制工程

7

0

电子与通信工程/通信工程

2

0

 

四、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上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稿)、《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表》(电子稿和纸质稿)、《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及一份自己在国家奖学金评定时期内中完成的科研代表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一轮落选同学也需要重新提交

2.根据《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将根据学年综合测评得分高者优先的原则,从各年级申请者中按博士增补分配名额1:2,硕士增补分配名额1:1.5的比例选拔申请者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五、材料提交

1.电子稿材料须打包以“年级+专业+申请人姓名+国奖申请”命名,发送至邮箱xxxyjxj@126.com,截止时间:114日晚18:00,时间以邮件为准,逾期不候。考虑到签字需要,相关纸质稿,请在115日中午12:00,交至信息楼A401

注意,申报以电子稿为准,电子稿、纸质稿提交缺一不可,如其中一种材料逾期,均视同弃权。

2.注意:《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不可更改,A4正反单页打印

六、补充条例说明

关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中附件: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说明中第二点科技竞赛第一条的补充说明:对原条例中“项目组员(除负责人外排名前二)得分按项目小组成员顺位排序第二按75%计算,第三的得分按50%计算,第四至第六按30%计算。”解释为:按照参赛队员顺序排名第一为项目负责人,加满分;按照参赛队员顺序排名第二按75%计算,排名第三按50%计算,第四至第六按30%计算。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71-85290580

地址:信息楼A401


国奖申请材料 


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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