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1 15:19:55 访问:1287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浙工大教〔2021〕2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开展本学期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本次认定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6日
2. 认定对象:大四本科毕业生
3. 认定标准: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的通知》(附件1)和《浙江工业大学创业学院关于本科生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学分审核工作的管理办法》(附件2)。
申请流程:
1. 根据附件2内《浙江工业大学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相关标准,以及自身实际材料,填写在线文档【腾讯文档】2021级本科生第一次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 https://docs.qq.com/sheet/DUGtkRVdQTHRvSXlI?tab=BB08J2,(此表为最终发放依据,请保证填写正确)。
2. 根据在线文档申报内容填写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审批表》并以“审批表-学号-姓名”命名,将相应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证明材料-学号-姓名”,审批表与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学号-姓名”,并于12月6前日上交给班级班长
3. 各班级班长汇总后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班级”于12月10日之前上交给年级团总支。
4. 等待审核发放。
5. 如有疑问,请钉钉联系黄震老师。